关于举办第九届“挑战杯”我校 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预通知

太阳成集团tyc122cc/通知公告 2020-08-06 12:04:00 来源:太阳成集团tyc122cc 点击: 收藏本文

各位老师及同学:

为进一步培养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育和选拔作品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赛及全国赛,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九届“挑战杯”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竞赛的基本方式

学院学生申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参赛;聘请专家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给予奖励;组织优秀作品的答辩、展示和交流活动。

二、参赛对象

在2020年11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我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

三、参赛作品申报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近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团中央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鼓励曾在省级以上“挑战杯”竞赛中获奖且在后续有较大创新提升的作品,继续申报参赛。

参赛作品包括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等6个学科内,可参考上一届全国竞赛参赛作品参考题(附件1)并进一步拟定作品选题。

四、竞赛的评审要点

评审过程中综合考虑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等方面因素。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侧重考核基础学科学术探索的前沿性和学术性,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侧重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结合程度和前瞻意义,科技发明制作侧重考核作品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

五、奖励

参赛的三类作品分别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学校复赛评出80%左右的作品入围获奖作品,各等次奖分别约占各类入围获奖作品总数的10%、15%、25%、50%。

以学院(含研究院、学部,以下简称“学院”)为参赛单位计算团体总分,团体总分由“参赛作品得分”和“学院赛事组织得分”两部分组成,具体计分细则另行制定。最高荣誉“挑战杯”授予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学院,设“优胜杯”授予团体总分第二至第六名的学院,如遇团体总分并列,以获得特等奖的数量排序,以此类推至三等奖。设参赛单位总数30%左右的优秀组织奖,奖励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参赛单位。

学校为鼓励学院对参赛项目进行持续支持与跟踪培育,推动竞赛由短期开展向日常活动的转变,提升竞赛育人功能,竞赛设立“累进创新专项奖”,奖给在过去2届竞赛中获省一等奖及以上奖项且在后续有较大创新提升的作品。

此外,在符合竞赛宗旨、具有良好导向作用前提下,可联合社会有关方面设立、评选专项奖,或对获奖学生及指导教师进行奖励,具体另行通知。

六、推进步骤

1.宣传发动(2020年8月至10月)

在学生中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开展参赛培训和指导。

2.作品申报(2020年10月上旬)

学院组织学生申报参赛作品,原则上近两年各级各类大学生课外科研立项课题应申报参赛

3.学院初赛(2020年10月中旬)

学院开展初赛,按照学校复赛作品数额分配方案,择优确定报送学校复赛的作品。

学院按要求对复赛作品进行竞赛资格及形式审查(审查实施细则见附件2),并指导学生进行网络申报,其中参赛作品申报书及格式说明见附件3、附件4;完成网络申报系统审核工作,向校团委报送复赛作品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

4.学校复赛(2020年10月至11月)

竞赛组委会对复赛作品网络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开展复赛评审,确定入围获奖作品、参加终审决赛展览和答辩的作品。

5.终审决赛(2020年11月下旬)

发布终审决赛通知,学院组织参赛作品提交纸质版申报书及参赛作品材料,做好展板制作、作品展览、现场答辩等参评参展准备工作,其中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须有实物或模型参展,参加终审决赛现场答辩的作品需提交纸质版申报书及作品报告一式四份。举办竞赛作品展览、现场答辩和总结表彰活动。

七、其他

1.复赛作品数额分配方案将以2020年9月新生入学后的学生数据为测算依据,我院推荐作品数额可参考往届情况,以正式公布为准。

2.校团委于8月下旬开展若干场次赛前培训辅导活动,以线上辅导为主。

八、申报材料上交

请有意愿参加竞赛的学生填写好附件3:第九届“挑战杯”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和参赛作品,将电子版材料压缩包命名为“负责人姓名+ 第九届‘挑战杯’申报材料”,并于2020年10月2日23:59前将其发送至院团委科技部邮箱:kejibuhhtw@163.com
   请在院团委通知电子版材料已审核通过之后,再于2020年10月6日17:00前打印好纸质版材料并上交至院团委科技部指定地点(一式四份,一份原件,三份复印即可)

纸质版材料提交指定地点:

马琳媛 (南八732): 19860206623

彭泽航 (北十367): 13172555622

 

 

对以上通知,如有疑问,请联系:

马琳媛  19860206623

共青团太阳成集团tyc122cc委员会

2020年8月6日


附件1-5.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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